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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5-01-23 14:48:34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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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擦亮法治财政品牌,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广州财政透明度再获全国第一,法治广州考评连续年获优秀。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将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中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州改革目标,确保财政工作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

  2.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统一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制定2024法治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明确财政改革、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普法方面的重点任务,促进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3.推进市区财政法治共建。出台《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区级财政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将市级法治建设优秀经验向区级推广,提高基层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依法全面履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大力推动财政改革。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工作,通过机制体制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规划引领项目为先全面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民生支出政策评估实施方案》《广州市推进公共场馆园高质量运营工作方案》《2025年市本级零基预算实施方案》等十多项城市运营配套措施,打造广州特色零基预算样板,强化财政统筹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革目标任务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再升级,打造远程开标”“异地评审”“电子监管”“线上融资等数字化模式,不断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提高政府采购签约效率,将签订合同要求从20天提速至10个工作日持续推进会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清单,规范办理流程,即办率达到83.3%,办理时限压缩率达到94.7%

  3.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印发《广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操作流程》等文件,确保我市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遏制隐性债务,开展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督导核查,保持隐性债务零新增。完善化债机制,推进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总体安全可控。

  4.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出台《广州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若干措施》,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发挥新时代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三)强化内控外督,全面规范权力运行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广州市财政局局务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日常行政决策,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出台《广州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确保财政政策合法合规。

  2.健全多方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做好市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特约财政监督员的建言咨政和特约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级行政机关以及审计机关的监督。组织承办人大建议156件、政协提案146件。

  3.强化法制审核防控风险。发挥好局内设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制定《广州市财政局法制审核工作规程》与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决定等分领域法治审核规定形成1+N”法制审核制度体系,筑牢决策风险防火墙。法律顾问对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着重做好法律风险评估。

  4.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绩效评价、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打造阳光财政

  (四)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整体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信用监管,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和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内设法治机构对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全过程合法性审查。总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分析案件产生原因和法律风险点,推动以案促改。今年涉及我局行政被复议案件17宗,行政应诉案件2宗,行政诉讼无败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事务。规范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力争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提升普法实效

  1.坚持面向预算单位抓好普法培训。今年结合财政改革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零基预算、政府采购法等8项专题普法活动,参加人次约13000人,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水平。

  2.坚持面向社会抓好普法服务。开展新修会计法学习活动,集中宣讲20余场次。对政府采购6个行业协会、3个区及所属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面向财政干部抓好普法教育。落实应知应会清单,将普法任务融入党组领学、党员教育、干部培训,有力推动普法教育持续走深走实。

  、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部学法用法广度深度还不够,存在实用主义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方式进一步创新目前主要采取专题授课、政策汇编、网络培训等方式,趣味性和多样性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强化效果导向,尤其对基层的普法应更加契合一线工作人员、企业的实际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打造新颖实用的普法培训课堂分类分层开展法治宣传培训,针对局法治联络员、执法人员和新参加工作人员搭建三类“法治课堂”,定制普法清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锤炼干部学法用法本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探索多样化普法形式。多利用官网、公众号等载体,以以案说法、新法速递、重要法条解读等形式拓展普法。在财政管理、服务、执法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面对面普及法律知识。鼓励财政干部发布健康新颖的普法作品,丰富普法内容增强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