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打造“法治财政”品牌。2023年获法治广州建设考核优秀等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办理的广东法拯律师事务所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选送编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政府采购信用3.0”事例荣获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奖。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一是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掌握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全面融入财政法治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财政部门有序推进和落实。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年终述法,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财政法治建设把准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2023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在财政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方面的责任分工,推动财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依法全面履职,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社会关键作用
(一)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支撑新时代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财政资源统筹调度、大事要事保障机制、财政投资成本控制、创新投融资机制、项目储备质量要求、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等方面系统推进深层次改革。
(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坚持预算法定,维护法律权威性和制度刚性约束力。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机制,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动态调整。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制定《广州市财政局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工作方案》。
(三)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加大财会监督和财政风险监控力度,强化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新增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监控表,实时监督“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效运用常态化监管会商机制,推动市管金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三个重点领域、15个具体方面展开,严肃财经纪律。
(四)推进南沙方案取得成效。推动国家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在《南沙方案》出台百日之际全部落地,指导南沙区将140条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细化形成528项具体细分领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策效应评估,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显现。
三、优化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坚持重大事项提请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遵守《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市政府有关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在研究制定重要财政政策时,发挥财政专家、特约财政监督员的咨询和监督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透明。坚持“开门立法”,提高公众参与度,大湾区个税补贴政策12月28日发布,短短3天浏览量达1.2万。及时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对全局文件开展评估,2023年修订规范性文件4份,拟废止1份。
(三)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发挥内设法制机构作用,凡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政府合同签订、重要制度文件在提交局务会议审议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难度较大的案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积极防控法律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全过程合法性审核。全面审查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及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听证,2023年共组织听证5宗,对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予以采纳。
(二)规范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共13件,其中被复议案件4件,行政应诉案件9件,应诉案件法院已审结6件,无一败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23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符合规定。
(三)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建立问题反馈清单和整改台账,不断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不断完善内外监督体系
(一)加强内控监督。把内控建设作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重要抓手,认真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10个内控办法,逐步完善“1+10+X”财政监督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二)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编制提交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获市人大高票通过;组织承办人大建议 144件、政协提案 131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做好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5件,未被复议或诉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2023年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近1,800条、政策文件268份。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公平公正市场竞争规则
(一)优化政府采购环境。落实《广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打破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完成政府采购专项整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共开展制度文件清理7次,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我局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畅通举报受理渠道。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财政普法质效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重开展三类普法活动。第一类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第二类面向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南沙方案》主题宣传活动,63家企业、行业协会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共107人参加;第三类对财政干部普法,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专题讲座、案例学习、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全局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方向
2023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制度文件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二是财政普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建设示范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对基层财政部门的普法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加强。
财政法治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使命担当,锐意进取,勇于实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更好发挥法治对财政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