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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浙江康帕斯、公用技师学院、采购中心、陛快公司)
时间: 2025-01-08 15:36:36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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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CZ2024-052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购置项目(智慧交通产业系教学设施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96号5#厂房A10

  被投诉人1: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62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省陛快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陛快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B区

  四、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30日发布了“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购置项目(智慧交通产业系教学设施设备)”(一次)(项目编号:CZ2024-0528)的招标公告。6月20日组织开标、评标。经评审,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推荐为该项目采购包4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告发出后,代理机构收到陛快公司提交的《质疑函》,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采购包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了“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购置项目(智慧交通产业系教学设施设备)(二次)”(项目编号:CZ2024-0528)的招标公告,9月9日组织开标、评标。经评审,陛快公司被推荐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于9月12日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发出后,代理机构于9月20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反映两次招标,同样的招标要求,第一次投标结果及第二次投标结果技术得分及商务得分相差太大,存在异常评分倾向等问题。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于9月29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该质疑,并于9月30日依法按时作出了答复。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0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投诉人于2024年11月7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一)项规定,投诉事项一中对招标文件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关于投诉请求: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调查的程序,调查耗时共计14个工作日,该调查期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