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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广东电信)
时间: 2020-08-07 11:20:35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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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CZ2020-0341

  二、项目名称: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多语种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6号联通新时空广场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被投诉人组织的“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多语种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2020-0341)的采购活动,对被投诉人的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驳回投诉。

  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依法行使监督权,本机关认为:投诉人与广信公司签订的960169码号合作协议具有排他性,客观上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导致本项目采购活动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形,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二)项,本机关决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