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SW20000HG106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专用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常州金盛永业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化机路75号
被投诉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B座501
相关供应商:常州骏景车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23号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专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W20000HG1068)”采购活动后,认为中标供应商未取得“车辆制造厂家殡仪车辆改装经销授权书”,2020年7月6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并对被投诉人在2020年7月1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0年7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投诉材料,本机关2020年8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机关递交《撤销投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电话:8317003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