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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贝恩德镕)
时间: 2020-08-20 16:31:04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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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CLF0120GZ00ZC91

  二、项目名称:2020年购置车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贝恩德镕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湾路638-680号A1、A2栋4层441房

  被投诉人1: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6号5、6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在获取被投诉人1组织的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2020年购置车载设备(项目编号:CLF0120GZ00ZC91)”招标文件后,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的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020年6月19日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并对被投诉人1在2020年7月10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0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投诉材料,本机关2020年8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电话:8317003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