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141G2061H02616
二、项目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设备集中采
购—物流管理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国腾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罗庄西里13号楼225室
被投诉人1: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
区三横路9号5楼)
被投诉人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中核心产品的参数设置不合理;2、招标文件中将提供负责本项目培训服务人员的物流、快递资质证书作为评分条件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招标文件中“服务保障”部分的评审条件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人的第一、第二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投诉人的第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对本采购项目存在的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完整、采购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的违规行为,本机关将依法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