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021JZ100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市本级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乐社区宝乐二街12号210
被投诉人1: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
相关供应商:广东元隆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南金公路南侧土名“金坑口”(欧建中宅之一)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受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负责“2021年度市本级应急救灾物资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2021JZ10001)的采购代理工作。投诉人因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和部分指标存疑,于2021年9月2日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9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后,本机关于2021年10月14日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1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撤销书》,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