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结合国家、省、市机构改革进度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开展2017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试点,督查全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印发落实新一轮市对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三、落实税制改革部署。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开展我市城市维护建设税调研,平稳实施我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环境保护税开征等政策,修订印发我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工作制度。
四、推进政府债务和基建投资评审管理改革。申报我市2018年置换债券、新增债券需求,修订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取消概算评审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环节,上线运行财政评审动态跟踪信息系统。
五、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印发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成12个试点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及公开。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100万。
六、加强国资经营预算管理及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经市人大审议通过,预计监管企业第一季度预缴入库资金9亿元。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清理规范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