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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8-03-15 06:57:21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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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3.06亿元,可比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1,196.34亿元,可比增长13.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98%,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超过97%,均创出近年新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超过95%的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75个、占73%,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首次突破90%达到98.4%。全市重点支出1,824亿元,增长19%,拉动我市GDP增长0.7个百分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紧贴实际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中心组学习专题方案》,对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组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由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局党组成员率先谈学习体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热潮;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保密工作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建立广州财政智库队伍,加大对“财政精明增长”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建议;深入开展党性宗旨、党规党纪、案例警示、党内政治文化等专题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严守纪律规矩、依法理财用财,为推动财政工作上水平走前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以前年度降费措施基础上,2017年取消或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公安部门部分证照收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免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等3项政府性基金,上述措施预计可持续性减负76亿元。在国家和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研究起草我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目前正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上税收、保险费等其他减免税费政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负超过800亿元(全口径)。同时,加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减免情况,动态调整并公开我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确保国家、省出台的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积极补齐发展短板。一是补齐制度供给短板。市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从140项增加到323项,范围涵盖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等5大类服务,促进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容与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相适应。二是补齐创新型经济短板。科技创新支出91.4亿元,其中投入61.96亿元加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持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三是补齐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短板。根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指标2017年工作方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考核任务指标为不低于人均250元,实际完成人均293元,超额完成考核任务。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中期调整方案及奖补办法,累计投入67.5亿元新增学位补助,新增中小学位18万个。投入53.48亿元公交补贴,大力支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四是补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短板。投入245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29.99亿元推进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等工作。

“营改增”试点平稳运行。深入了解企业实施“营改增”情况和遇到困难,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测算“营改增”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改革平稳顺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我市国地税部门全年共组织“营改增”扩围增值税625.71亿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新开业户快速增长,逐步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优化了经营模式,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试点改革政策红利逐步释放,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培育了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大力实施富区强基财政政策。

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按照保基本、强激励、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对上一轮体制中存在的矛盾突出、权责不清等事项进行了优化调整:对历史包袱较重的越秀、荔湾等老城区给予财力倾斜;对流动人口较多,城市维护管理压力沉重的白云、海珠、番禺等区给予专项补助,增强了海珠湿地、大学城等重点功能区域的维护保障水平;通过调整收入增量分配机制加大对花都、番禺、黄埔等区的扶持力度;安排从化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新体制方案11条措施充分激发各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健全了权责清晰、区域均衡、财力协调的市与区财政关系。这是广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扶持力度。为鼓励各区招商引资、加快产业发展,市财政积极加大对各产业园区的财政扶持。继续落实对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发展扶持。给予天河软件园、中新知识城等产业园区税收返还扶持政策,对增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分年度给予贷款贴息。向省财政厅争取了继续给予南沙新区、中新知识城等财税扶持政策,对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实施专项财政补助。修订印发《广州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综合推进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对接并妥善处理好各区发展中遇到的需要市层面扶持的事项。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库管理,推行零基预算。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和细化,凡未入库,不具备当年支出条件的,当年预算不安排,预算项目不按规定细化到用款单位及支出科目的,结合收支平衡情况相应减少当年预算安排。实现单位非税收入与部门预算全脱钩。推进项目库全年开放与三年滚动式项目申报,实现项目管理与预算编制无缝衔接。优化部门预算编审流程,修订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支出进度均衡性、时效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市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各部门认真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财经主体责任,从推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高度,以攻城拔寨的力度狠抓部门预算执行。我局不断完善“四挂钩一通报”的支出执行监管机制,通过支出执行与年度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和区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相挂钩,加强项目库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编制重点支出进度计划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预算刚性,支出进度均衡性、时效性明显提升。

积极盘活各类财政资金。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2017年回收统筹保障性住房资金、就业专项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等共计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3亿元,经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预算调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支出的项目。研究制订《广州市加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工作方案》,通过“处置、置换、收回、增缴”等方式,统筹各类闲置低效的资产和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广州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本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1+5”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2017年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843个市本级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首次对两个全过程试点部门开展第三方绩效监控,并在其中的市知识产权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探索,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推进部门全过程绩效管理,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全过程绩效管理范围扩大至12个部门。

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市政府层面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广州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市直改革试点单位。全面梳理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事业单位承接的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2018—2020年市本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范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

(五)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切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统筹财政预算安排,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实专项支出,精算年度支出,规划滚动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部门预算草案增加编制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并量化完成时间节点和工作量;500万元以上项目要编制月度支出计划,为决算绩效考核打下基础。修订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巩固“一个部门一个专项”成果。组织开展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清理,出台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一是实施监督体制改革,强化内控监督职能。增设了内控监督内设机构,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内部监督制度,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控。二是关注社会热点,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不断规范管理。三是强化检查线索联动,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财政检查工作实际,制定《财政检查发现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检查联动,并及时将检查结论抄送市审计局等部门,扎实推进财政源头治腐,着力形成长效化制度约束。四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印发《广州市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1年)》,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排查我市融资、担保行为。印发《关于做好广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通过控新增、减存量、防风险各项举措,2017年12月底我市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196.92亿元,低于2017年省下达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2,554.18亿元,我市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积极配合推进广州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在系统一期数据的基础上,增加转移支付、政府投资项目、重点领域支出、库款、财政收支分析报告以及各区财政基本情况等内容,数据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2017年我局三次受邀在全国部分省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座谈会上介绍我市经验和做法,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

不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出台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五个统一”的原则,引导市直部门统一公开年度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首次将市人大专题审议预算的11个部门决算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绩效目标6,846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21项,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中国社科院首个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中位列地级市第一名,清华大学2017年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上再获第二名。

在各项业务工作长足发展的同时,我局保密、档案、法制、信访、扶贫、工会、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也取得了新进步。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可统筹资金减少。根据财政部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近年我市大力推进对财政专户等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压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存量资金基本清理完毕,以后年度财政可统筹资金将主要来自增量资金调剂。二是地方税体系建设亟需完善。“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铺开后,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已不复存在,地方税体系缺少支柱。虽然中央、省保障了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过渡期内地方既得财力,但过渡期结束后地方税体系如何建设仍不明朗。三是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半年能够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下半年部分时间落后于序时进度,部分部门存在项目调剂调整过多等问题,支出均衡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二、2018年市财政工作重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找准职能定位,努力开创全市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提供保障和支撑。为此,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支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坚持防控并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财”为“政”服务的意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贯彻始终的根本要求,以学习贯彻维护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基本途径,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基础,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监督为契机,认真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成果体现在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实践上,不断提高财政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根基。

(二)把稳增长作为重要任务,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稳中求进是今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今年财政工作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一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谋划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适用税额标准,推进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跟踪研究我市改革试点总体运行情况、试点纳税人税负情况,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实体经济上,重点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市本级财政安排65.83亿元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高端汽车零部件基地建设,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三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动广州全面提升开放格局。安排42.55亿元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培育贸易新业务新模式。安排51亿元专项补助支持打造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发展先进制造、航运服务、特色金融等高端产业,加快创建自由贸易港。

(三)把调结构作为长远之计,着力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调结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一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市本级安排51.13亿元全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推进创新主体和载体建设,力争创建100家创新标杆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小巨人企业1,500家;强化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争取更多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布局广州;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广州转化落地。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以及商务发展、金融发展等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IAB、NEM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广州产业迈向高端高质高新。三是转变扶持方式。将财政资金配置到经济发展急需、效益最好的地方,逐步减少对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入,更多地从政策、信息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扶持。发挥社会资本投资专业化、决策效率高的作用,采取产业引导基金、天使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各区用好11条激励措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统筹区域政府资源,共同把财政收入“蛋糕”做大,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把保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市本级安排139.78亿元发展教育事业,同比增长24.4%。实施中小学校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和校园功能微改造,未来可新增约18.75万个学位。加大对幼儿园的补助和公办学位供给,学前教育投入增幅达112%。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市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6亿元,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机制,实现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重点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善养老服务。三是推进健康广州建设。市本级安排90.17亿元,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机制,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参保资助标准从450元提高至480元。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20.06亿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力争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6,000套,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7,500套,实现住有所居。五是推进美丽广州建设。市本级安排53.49亿元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染排放改造整治等工作。支持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把改革作为持久动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印发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相关试点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改革,实现市、区、镇三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结合省检查工作要求,督促各区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推进到镇级;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更加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三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按照“试点—推广—全覆盖”的总体思路,采取逐年叠加的方式扩大全过程绩效管理范围,逐步构建“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全面绩效管理“广州模式”,实现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绩效管理信息全公开。2018年全过程绩效管理部门增至12个,力争在2020年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广至市本级所有预算部门。四是在总结2017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指导各区、各部门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做好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出台配套的综合平台管理办法。五是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完成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调整、环境保护税开征等税制改革工作,开展我市有关地方税调研工作,为我市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言献策。六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对照上级关于预决算公开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本等;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建立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制度,逐步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六)把规范管理作为基础工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针对财政领域易发、多发问题,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科学设置财政“防火墙”,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风险。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1+8+X”框架体系,重点防控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等,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确保财政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确保全市不出现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在债务限额内和确保债务率低于警戒线的前提下适度举债,PPP项目支出责任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全面梳理隐性债务情况,分类管理,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名股实债、政府投资基金等名义变相举债。三是加强财政问责。对执纪、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移送的问题,要按照《广州市关于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财经问责工作的意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把抓队伍作为根本保障,强化财政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履职尽责本领,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讲政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把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要求贯彻干部选育用管全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继续将“人品、才干、业绩”作为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干事创业中培养考察干部,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坚持树立注重基层导向,积极构建“双向挂职”机制,推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二是练本领。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将“请进来”与“走出去”、“课堂式”与“体验式”等培训模式有机结合,打造与现代财政相匹配的干部培训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全局性、复杂性、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升干部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打造高水平新型财政智库。三是守廉洁。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弘扬“精筹善治、润政惟民”的广州财政精神,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进一步优化服务、亮化形象。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