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广州财政改革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上级改革部署要求以及《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聚焦“加快完善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相匹配的财政支撑体系”目标,以“两提高一促进”为抓手,全面发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财政改革在九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强区激励政策,对区属地一般共享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超出部分按市本级分成收入的50%予以奖返(比原30%的奖励标准提高20%)。开展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研,研究加大对常住人口较多、财政负担较重区的倾斜,调动市、区发展积极性。
二是预算管理更加透明规范。印发实施《广州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优化和完善预算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由60项减少至21项。深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在2016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上,广州再次名列第二(仅次于北京市);在2016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地市级第一。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新突破。启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扩大绩效目标批复、公开的范围,首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复核,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签订“推进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合作框架协议,致力构建“广州特色”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广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等文件。自2016年起,我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高到25%,并首次实现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当年利润收入的2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预算执行进度有效加快。实施“四挂钩一通报”工作机制,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转移支付挂钩,库款规模与资金调度挂钩,定期通报支出进度。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96.9%,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六是助力企业减负成效显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政府性基金;进一步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700亿元。
七是财政风险防控更加有力。印发实施《广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2016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075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推进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制定《广州市关于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财经问责工作的意见》,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财经工作行为。
八是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日前,《广州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财政收支目标、扶持重点、改革任务等方面内容。
九是财政内部建设明显加强。印发《广州市财政局“两提高一促进”工作方案》,着力构建符合科学管理要求的“一套制度、一套流程、一套标准、一张网络、一个项目库、一支队伍”,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2017年财政改革重点
今年,市财政局将围绕建立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治久安的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发扬“精筹善治、润政惟民”的广州财政精神,稳步推进财政体制、管理、分配等方面的改革,重点落实十个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成熟一个,理顺一个”的原则,分年度、分领域逐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减少并规范市、区共同财政事权。
二是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实施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继续完善强区激励体制,合理调整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推进“压专项、扩一般”改革,加大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等,构建完善的现代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当年利润收入的2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审核和退出机制;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二期平台建设,实现财政、审计、监察和资金使用单位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在线联网监管。
五是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分析预测;落实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申报置换债券等措施,保障债务按时归还;加强市、区债务变动的动态监控,确保我市债务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
六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运行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相关办法;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和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批复与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
七是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做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税收政策和地方税体系调研,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健全我市综合治税管理制度,扩大综合涉税信息共享范围。
八是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消或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九是推进财政投入机制改革。通过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支持和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配合推广运用PPP模式,提高项目落地率。
十是加强财政管理改革。统筹推进预决算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民生保障资金及财税优惠政策等的检查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工作,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面提升我市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