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保障脱贫任务资金需求。2020年市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部署,全面保障扶贫任务资金,推进脱贫援建工作,包括支援新疆、西藏、贵州、梅州、清远等地区脱贫援建,及加强市区北部山区脱贫巩固工作的资金需求,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是分类分批提前拨付资金。市财政会同市协作办对符合支付条件的脱贫项目资金,采取分类分批提前拨付,后续将积极配合部门加快脱贫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跟踪监管。指导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落实脱贫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的责任,并配合做好脱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以制度建设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