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ti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