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财教〔2019〕160号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
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安排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38号,详见附件1),现将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2,037万元转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落实资金安排,请市教育局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上述资金的分配方案报我局。
二、本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局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1)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你局将我市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关于安排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第二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