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财教〔2019〕169号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追加资金的通知
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追加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45号,见附件),现将2019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追加中央资金22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调减省级资金226万元。该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科目。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19〕45号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追加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45号).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