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财农〔2019〕17号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
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市林业园林局,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297号),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申请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函》(穗林业园林函〔2019〕89号)的分配计划,现将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