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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19-12-24 16:44:12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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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41号,见附件),现将省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047,320元(中央资金425,720元,省级资金621,600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市本级资金343,675元,支出列2020“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902助学金;各区资金703,645元,收入列2020“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该项目纳入“2020年上级补助项目一级项目下达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

  请市教育局于202016日前将市本级资金细化方案报我局。请各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 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19241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