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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0-01-03 10:32:3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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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309号,详见附件),现将中央财政安排的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6,358.93万元下达你单位,预算收入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的项级科目。下达资金补助对象,资金用途和要求等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00号)第六条第(二)点“市级政府接到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后,应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所辖区县”的要求,请市卫生健康委按上述规定对中央财政安排的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6,358.93万元尽快提出分配区的计划,会同我局及时下达资金。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省级部门制定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第8页),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我市20191230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会同我局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