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粤财农〔2019〕236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秸秆综合利用)800万元及绩效目标转下达至增城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该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请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尽快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增城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等规定管理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为:整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总结秸秆综合利用有亮点和特色的应用模式,不发生有秸秆焚烧现象,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的市场主体,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请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