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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通知
时间: 2020-05-14 15:11:2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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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 号,附件 1),现将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1,404.84万元转下达你们(详见附件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别款列2019年度“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6601)”“社会保障和就业—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82302)”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以及“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建设移民支出(21303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市直单位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27。年终编报决算。

  二、本次省下达资金的同时,一并下达了初步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

  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的有关要求,“省、市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各区应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细化分解,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并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四、请市水务局同步向各区下达任务清单,加强对区的指导,督导各区落实项目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责任。

  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tif

                  2. 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任务清单.xls

                  3. 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