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66号),现将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转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转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20.4 万元。此前我局已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通知》(穗财农〔2019〕59号)转下达资金1,404.84万元,2019年共计转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1,425.24万元。
二、资金款列2019年度“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6601)”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年终编报决算。
三、本次省下达资金的同时,一并下达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涉农资金初步任务清单及约束性任务相应年度总体目标及绩效指标。
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的有关要求,“省、市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各区应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细化分解,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并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五、请市水务局进一步做好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等下达工作,并加强对区的指导,督导落实项目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责任。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66号).tif
2. 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第二次)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