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财教〔2019〕170号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清算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44号,见附件),现将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81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58万元、省级资金9052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该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
请市教育局对省下达给我市市本级的省级资金965万元进一步细化,于6月24日前将细化分配方案报我局,并一并明确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19〕44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44号).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