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15号)及市委组织部分配计划,现将2019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经济分类按照实际用途编列,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予以补助。绩效目标是: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扶持村农民满意度≥90%,基层干部满意度≥90%。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及《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粤财农〔2019〕115号)规定,督促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