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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 2019-12-23 14:58:3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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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157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分配计划,现将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实施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培育创建粤港澳大湾区“信誉农场”,主要用于建设和培育“信誉农场”的品牌推广、扩容提质、市场拓展、数字化建设、人才素质提升等相关工作。请督促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等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经济分类按照实际用途编列,年终编报支出决算。如上级转移支付分配方案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培育创建粤港澳大湾区“信誉农场”≥5家,项目资金执行率≥90%(各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下达情况及绩效目标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