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大学,越秀、海珠、荔湾、黄埔、番禺、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政务管理)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66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政务管理)第一批资金54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政务管理)第一批资金的通知.pdf
2.广州市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政务管理)第一批资金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