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2号,附件1),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5,00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本级5,000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2,330万元,水务局1,110万元,林业园林局1,560万元。此前已下达市本级1,697万元(穗财农〔2020〕15号),共计下达市本级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6,697万元(详见附件2)。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列“213 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年中编报支出决算。
三、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请据此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报账和验收进度,保障资金支出的时效性。执行中确需调整的,请按照省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库建设,及时在市县项目库中更新完善报备项目的绩效目标等信息,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省涉农办下达的考核任务目标。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pdf
3 广州市市本级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第二批)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