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50号,详见附件1)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分配安排的函》,现将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57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50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的通知.pdf
2 广州市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细化分配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