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83号,详见附件 1),现将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13,302,900元转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83号文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项目公示和报备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粤财科教〔2020〕83号文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要及时上缴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的通知.pdf
2 广州市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