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园林局,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0〕51号,附件1)及市林业园林局的分配方案,现转下达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的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314万元请列入2020年支出(下达至市本级5.87万元,各有关区308.13万元,明细金额及科目等见附件2),区收到请列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收入科目。
二、请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79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tif(粤财资环〔2020〕
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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