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大学,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83号,详见附件 1)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现将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8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83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第二批)细化分配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