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协作办、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粤财农〔2020〕41号,附件1)和市协作办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305 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年中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奖补吸纳外省务工贫困人口,具体请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使用。
三、请各区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
四、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加强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tif
附件2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安排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