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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0-07-16 10:58:17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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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25号,见附件),现将省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941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追加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966万元及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万元,相应调减提前下达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省级资金(粤财科教〔2019〕239号)1,03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资金收入列2020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

  二、请市教育局于7月17日前对省下达我市市辖区的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万元进行细化分配,并同时明确支出功能科目及预算经济分类;调减省提前下达各区资金1034万元纳入2020年市、区财政年终资金清算事项。

  三、此前我局已通过《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0〕66号)下达中央直达资金3,396万元,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及粤财科教〔2020〕125号文的要求,各区要优先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请切实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及时在直达资金系统挂接支出数据,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125号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ti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