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154号,详见附件),现将中央财政安排的2020年疾病应急救助资金58万元下达你委(资金明细详见附件),预算收入列2020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功能科目。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
请你委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对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资金58万元提出分配计划,下达资金。若涉及资金转移支付到区的,请尽快会同我局通知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同时,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第10页),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我市自7月15日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会同我局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ti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