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3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1 号,见附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分配计划,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3批)6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区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5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田建设”,经济分类按照实际用途编列,年中编报支出决算。
二、资金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等有关规定,用于增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请区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资金管理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统筹用于完成穗财农〔2020〕70号文下达的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请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相关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3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1 号).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