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2号)和你局分配计划,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中的31.4万元(详见附件)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功能支出科目“2130108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政府经济科目“50205 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科目“30227 委托业务费”,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用于红火蚁防控社会化服务。请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分解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剩余部分。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下达情况表(红火蚁防控部分).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