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天河、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2号,附件1)和市农业农村局分配计划,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中的420万元(详见附件2)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列 2020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 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信息进村入户方面,请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督指导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规定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请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分解下达2020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剩余部分。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2号)
2.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下达情况及区域绩效目标表(信息进村入户部分)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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