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粤财建〔2020〕75号),现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58,697万元给你委(详见附件)。该资金按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并对照省财政厅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节能减 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
2.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 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