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第一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性支出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98号,详见附件),现提前转下达2021年省财政第一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性支出资金,有关资金明细、功能分类科目、管理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资金请列入2021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拨付使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2第55-59页),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并于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会同我局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第一批卫生健康事业发 展性支出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第一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性支出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98号)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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