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3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79,848,655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3、4,绩效目标详见附件5),转移支付各区使用部分,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93号,详见附件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汇总表
3.广州市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明细表
4.广州市2021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5.广州市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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