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的通知》(粤财工〔2020〕191号,附件1),现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555万元(附件2)予以转下达,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开展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和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支出,请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55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 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的通知(粤财工〔2020〕191号)
2.2020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下达表
3.2020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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