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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0-12-30 11:45:33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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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1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省补助资金182万元转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区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各区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91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1号)

            2.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市)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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