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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0-12-30 11:37:20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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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越秀、海珠、白云、黄埔、花都、番禺、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81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04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转移支付各区使用部分,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81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安排表

            3.广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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