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01号,附件1),现将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673,200元(中央资金)转下达给你们,此款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0201学前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各区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301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01号)
2.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绩效表(广州市)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