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市第二中学、市启聪学校、市启明学校、市协和中学、市执信中学: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0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细化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省补助资金2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附件2)。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0〕290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0号)
2.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3.2021年义务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本级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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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