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发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4号,见附件),现将省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47.25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市本级9万元,支出列2021年“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各区38.25万元,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功能分类科目。
请市教育局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市本级资金细化方案报我局(一并明确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以便省下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请各区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14号文的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