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12月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1〕4号),现下达2020年12月汽车下乡补贴资金22139.5万元给你委(详见附件)。该资金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一、请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按照汽车下乡补贴资金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请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结合粤财建〔2020〕83号文下达的《2020年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和我市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12月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