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增城、从化、花都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91号,附件1)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转移拨付分配方案的函》(附件2),现将省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6,610,283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52,258元,省级补助资金5,458,025元(金额、列支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1年“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36号)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使用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请你区结合省市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 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转移拨付分配方案的函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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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