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启明学校、市启聪学校、市社会福利院附属特殊教育学校、市康复实验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4号)及市教育局对该专项的资金细化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9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14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情况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