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启明学校、市启聪学校、市社会福利院附属特殊教育学校、市康复实验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3号)及市教育局对该专项的资金细化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49.685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13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