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大学: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71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细化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中央资金)25,993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4,04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11,953元(均为中央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上述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按照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的要求,配合我局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71号文的规定,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市本级资金细化分配方案
3.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市)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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